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是什么意思(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是什么关系)
夫妻相互赡养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在经济上互相支持,在精神上互相支持。夫妻有相互赡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1059条
夫妻有相互赡养的义务。
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
2.配偶赡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
1、夫妻之间的相互赡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而且这些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赡养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赡养丈夫的义务;相反,配偶任何一方都有权获得另一方的赡养费。
2、夫妻之间的赡养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经济上相互赡养、生活上相互赡养的基础上的,这是婚姻的固有属性和法律效力主体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双方从婚姻之初起的共生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维持和存在的基本保障。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例如,某一财产或收入可能被确定为一方所有或双方所有。有些夫妻约定工资或收入属于对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丈夫或妻子只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不承担赡养对方的义务。例如,一方患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相关治疗费用。
3.配偶赡养费自婚姻合法有效成立时产生,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它在婚姻关系有效存在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存在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地位和连续性。诉讼关系。
4.配偶赡养费是一项法律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婚姻共同生活中配偶赡养费通常由本人承担。配偶一方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疾病、年老等原因需要赡养,另一方未履行赡养义务时赡养时,需要赡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赡养责任。
《民法典》第1059条
夫妻有相互赡养的义务。
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
3、夫妻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夫妻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1.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作为父母平等的义务和责任。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夫妻双方承担同等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相关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的。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平等地承担生育子女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相互赡养的义务。他们是一起生活的伙伴。无论是精神上的互相安慰,还是经济上的互相支持,只要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就需要支持。有义务支持;
4、夫妻对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授权擅自处理的,法律无效;
5、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有同等清偿义务。
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
2、配偶一方为了家庭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均有效,但一方与另一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教育权和保护权;
6、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7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8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并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至于什么是夫妻之间的相互赡养义务这个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已经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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