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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闪婚后感情不和怎么办(相亲闪婚后感情不和了)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5

在甘肃天水,马某和妻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进行了“闪婚”。但由于结婚仓促,彼此不了解,感情基础不好,所以婚后经常吵架。

2023年6月8日,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马某的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马某多次联系妻子未果后,马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马某的妻子在离家出走前已经怀孕,并流产了。因此,法院依据第《民法典》号相关规定,驳回马某的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算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呢?一般来说,是指女方有严重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有外遇、怀有不属于自己的孩子、没有抚养好孩子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已怀孕或产后、终止妊娠数年或6个月后,男方仍可以提出离婚。

这一规定也可以被视为对孕妇的保护。

近年来,关于生育权的话题越来越激烈。很多人,尤其是男性,认为女性擅自堕胎侵犯了男性的生育权,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国法律规定男性和女性都享有生育权,但男性的生育权需要通过女性来实现。当男性生殖权与女性生殖权发生冲突时,由于胎儿是在女方体内孕育的,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必然会涉及到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因此,基于平衡法律利益的精神,法律上对女性给予更加优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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