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什么意思举例子(是否设立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大朗承包了大片荒山的经营权。经过精心培育,他终于培育出品质上乘的茶叶,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然而,大郎发现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因为上下山的道路过于狭窄崎岖,必须雇用大量劳动力来运输茶叶,耗费了大量的劳动力成本。大郎想到了旁边一个葡萄种植园的园主西门。他的大种植园毗邻大路,地势平坦!于是与他协商,在他的种植园内开辟一条道路,方便他运茶。最后达成一致,同意每年支付西门五万元,让他可以路过西门的葡萄园。这样一来,双方都受益了。开辟的道路并没有给自己造成太大的损失,而且也只是在茶叶收获季节使用。每年还增加收入5万元。这样做,大朗不再需要雇佣太多的工人走狭窄崎岖的山路,节省了大量的开支,也避免了工伤赔偿的风险!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大郎和西门的这种操作合法吗?这种操作在法律上被称为什么权利?这种操作当然是合法的!大郎和西门签订的契约,是建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大郎就享有西门土地的地役权。这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房产所有者为了提高自己房产的使用效率而使用他人房产的权利!西门的土地叫奴役地;大朗的土地是奴役地。地役权的主体是房地产的权利人,所有者或者使用人才算权利人!比如故事里的大郎!地役权的对象是另一个人的不动产。比如故事中西蒙的葡萄园!地役权的内容是使用他人的房产,甚至是限制他人的房产!就像经过西蒙葡萄园一样!地役权是否缴纳、期限多长由双方商定!地役权是相互从属的,不能与相应的不动产分开。比如大朗茶地转让给别人,地役权也随之转让给别人!1、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不同。比如故事中的大郎只是想偶尔经过葡萄园,而不是大规模运输货物,所以可以根据相邻关系的规定直接通过。这是合法权利,不需要合同!它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而不是提高生活质量或提高效率!2、大朗、西门设立的地役权,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设立,无需登记。但如果未注册,则不能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这是一个例子!3、如果西门把自己的葡萄园卖给宋,却没有告诉宋,我们的土地有大朗的地役权,而且地役权没有登记,那么宋有权利拒绝。大浪的货通过了!4、继续第3点,虽然宋有权拒绝大朗通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大朗的地役权已经消灭。他仍然拥有地役权,可以根据地役权向西门索赔损失,因为西门在转让葡萄园时,宋有义务告知他。若未尽告知义务,将承担赔偿责任!5.如果大朗在其他地方承包了另一块土地,并想继续通过葡萄园运输新承包土地上的产品,则需要另外签订一份合同。
6、如果大郎将自己的茶地转让给小吴,那么小吴仍然拥有通过葡萄园运输茶叶的权利!7、如果有一天大朗突然不再需要通过葡萄园运输货物,那么将通行权转让给他人就无效了。西门可以拒绝通过,因为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8、如果是西门先承包葡萄园,而大朗绕过葡萄园承包人西门,直接与葡萄园业主村集体签订地役权,则无效,必须经过承包人西门批准。权利已成立!地役权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幸福或更方便,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使用他人的不动产权利的权利!听起来就很霸气、任性!但你必须和别人达成协议,一般来说,你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我叫#金宝每日声明#,欢迎关注、转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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