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直接抚养孩子犯法吗(父母不直接抚养孩子违法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不属于我了,日常生活中我和他父亲接触多了,他却和我越来越疏远,吵架后他就没有来看过我了,我可以吗?”向他要赡养费?”“张阿姨问道。
张阿姨与丈夫于1980年提出离婚,因育有两子一女,离婚时法院判决小女儿由张阿姨抚养,大儿子、次子由张阿姨抚养。丈夫。作为母亲,张阿姨一直履行着抚养孩子的义务。
2021年9月,张阿姨与两个儿子发生争执,声称要与张阿姨断绝母子关系。从此,他们再也没有去看望过、照顾过母亲,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赡养费。毕竟小女儿已经远嫁外省,不能经常回家看望张阿姨。偶尔回来也会给张阿姨钱。然而,如今七十多岁的张阿姨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坐骨神经痛等多种疾病,导致缺乏劳动能力,收入低下,根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张阿姨认为,虽然她没有尽到母亲陪伴儿子长大的责任,但他仍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们应该给她赡养费。无奈的张阿姨只能向法院求助,要求儿子给她支付赡养费。
法院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判决赡养费为600元/月。但大儿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调解,双方最终确认支付赡养费200元/月。若未按时支付赡养费,则按一审判决规定的600元/月的赡养费支付给张阿姨。
根据第《民法典》号条例,成年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和父母赡养子女的义务均不会因父母婚姻的解除而终止。赡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项互不相关的法律义务。即使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也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同时,父母也没有权利以不想赡养孩子为借口来逃避赡养义务,否则都是违法的。
案件中,儿子声称要与张阿姨断绝母子关系。他真的可以这样做吗?那些叫嚣要与父母或子女断绝关系的人要小心了!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断绝血缘关系。即使你签字保证断绝关系,也是没有用的。断绝母子关系本质上是违背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的,是无效的。血肉亲情是你无法割断的。承担它应该是你的义务。
孝道为美德之首,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不懂得感恩父母,更不懂得感恩他人,感恩社会,甚至感恩国家。这样的人怎么能在社会上立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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