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吗(离婚后前妻求复婚)
离婚后再婚的,第一份离婚协议书有效。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即使双方再婚,离婚协议仍然有效。
但夫妻再婚后原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原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的条款因再婚的出现而不再存在,自然无效。但另一方面,涉及财产分割的规定并不会因男女再婚而失效。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2.夫妻一方后悔签署的离婚协议在诉讼过程中是否仍然有效
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后悔,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离婚协议尚未生效。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以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为条件的财产债务清偿协议的,双方离婚不成功且离婚过程中一方后悔的诉讼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该协议未生效,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判决。
当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协议成立。协议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生效。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这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受法律保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无正当理由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或当事人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因离婚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男性和女性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夫妻双方在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感到后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以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为条件的财产债务清偿协议的,离婚不成,离婚诉讼中一方又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债务清偿协议无效。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其情形符合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之判决。
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规定
它对男性和女性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登记后,当事人对履行上述协议有争议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夫妻一方后悔签署的离婚协议在诉讼期间是否仍然有效
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后悔,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离婚协议尚未生效。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以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为条件的财产债务清偿协议的,双方离婚不成功且离婚过程中一方后悔的诉讼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该协议未生效,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判决。
当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协议成立。协议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生效。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这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受法律保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无正当理由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或当事人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因离婚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男性和女性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夫妻双方在同意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感到后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以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为条件的财产债务清偿协议的,离婚不成,离婚诉讼中一方又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债务清偿协议无效。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其情形符合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之判决。
当事人应当依照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规定
它对男性和女性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登记后,当事人对履行上述协议有争议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以免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回答了离婚后再婚,当初的离婚协议书是否仍然有效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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