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意思(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人们对死亡颇为忌讳,但死亡却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可避免要面对的问题。死亡引发的众多法律问题中,就包括继承问题。今天,我们就简单分享一下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如有不足之处,请指出,我们会立即纠正和改进。先感谢您。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将个人生前留下的全部合法财产依法或者按照死者个人意愿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公民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处分其生前的财产,且意思自治优先。但是,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方式可细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协议继承。如果死者对同一遗产既有遗嘱又有遗产赡养协议,则与遗产赡养协议相同。与约定不一致的遗嘱无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某一笔遗产订立了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且继承人没有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则该遗产不属于法定继承,即优先继承权。这几种方法的有效性是:遗产支持协议遗嘱/遗赠合法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品继承人的地位高于二品继承人。仅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有权继承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对岳父母、岳父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儿媳或女婿再婚,不影响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地位)。子女和父母包括亲生子女和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以及形成监护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分割遗产时,必须为遗腹子保留相应的份额,因此其地位相当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之所以称为平等,是因为胎儿在出生为生命体之前,是不具备法律权利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尚不能称为法律意义上的人。
第二顺位成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看到,这里没有孙子,因为他们可以通过“代位”获得继承权。当孙辈通过代位获得继承权时,他们的地位实际上是排在第一位的。少量。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部分,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将代其已故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的孙子、孙子、曾孙、曾孙等,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有趣的是,死者养子女的亲生子女、已形成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死者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死者养子女的养子女、已形成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与死者形成赡养关系。所有收养的孩子都可以通过替代继承。从上述排列组合可以看出,只有隔代的继承人以及形成监护关系的继子女才没有代位继承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