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地区人口统计完成之后怎么办(拆迁地区人口统计完成之后怎么处理)
房山区居民老万,拆迁时家里共有七口人,但能享受拆迁政策的只有五口人。这让老万的家人很疑惑这是为什么。拆迁方之所以认定老万的户籍人口为5人,是因为拆迁方认为,老万的儿媳妇和孙女的户籍时间并非在拆迁户籍冻结统计之前,不符合拆迁人的户口冻结统计时间。符合本次补偿安置计划。确认安置人口的规定。
如果老万家少了两个可以享受拆迁政策的人,那么不仅意味着拆迁补偿将减少100万,而且在这个拆迁补偿计划中,被拆迁人不仅可以获得部分现金补偿,但每个人还将具备购买40平方米安置房的资格,平均优惠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2000元。
那么,想要享受拆迁补偿,是否必须在拆迁户籍冻结之前办理新户口登记呢?律师用老万的案例告诉你,有些情况下,即使拆迁户统计数据被冻结,你也不能在新户籍问题上妥协。
事实上,冻结户籍拆迁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缓办理户籍迁移相关手续。此外,暂停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的书面通知还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
2010年,因轨道交通房山线东杨庄站工程建设需要,需要拆除附近房屋及附属物。北京市房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取得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为2010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7日。
老万的房子就在拆迁范围之内。拆迁时,老万一家共有七口人,其中五人已于2010年搬进来。2011年,由于孙女的出生和二女儿的结婚,又新增了两个户口——姻亲。因此,房山土地储备中心在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时,认为有资格为老万一家购买廉租房的只有5人,即2010年以前户籍迁出的人。他们还可以获得超过55万元的现金。补偿。这样的话,如果老万一家购买200平方米的安置房,他们只有15万元左右的现金来装修房子。
因此,老万的家人对这个补偿方案并不满意。于是,他们向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但住建委并未支持老万的裁决请求。并规定,老万一家必须在2014年4月10日之前搬出房屋,超过此期限,不进行搬迁的,将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如此不公平的遭遇,老万聘请了相关律师,将房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和房山区住建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住建委的裁决。但老万的诉讼被北京房山区法院一审驳回,理由与住建委相同。
老万及其律师均不服,遂提起上诉。
最终,老万家人从二审法院得到了正义。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土地征用、占用批准文件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区、县土地和房屋管理局申请暂缓办理户籍登记。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户籍和分户,但不包括因结婚、生育、回国、退伍、转业、报批等原因需要办理户口或者分户的情况。与外省市直系亲属团聚、出狱、劳动教养。老万的儿媳妇和孙女分别因结婚和生育而进入户口。这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止户籍、分户的范围,也不属于拆迁时未经认可私自申请户籍的范围。因此,二审法院裁定上诉行政裁定认定老万户户籍人口为5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及上诉行政裁定,责令房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新处理。
老万家打赢了官司。按照房山区2016年的房价计算,这不仅意味着老万一家可以额外获得80平方米的优惠购房资格,还意味着这直接给他的家庭带来了超过100万元的经济效益。在征地拆迁中,移民数量是否准确确定,关系到被拆迁人的产权是否得到充分保护。准确确定移民数量,是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做的事情。
事实上,一些地方为了提高拆迁行政效率,往往根据拆迁户籍冻结统计的时间节点来确定安置人数,而没有考虑户籍和户口登记的必要性。因结婚、生育、回国、退伍、转业等原因进行分配。因此,一些特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理需求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总而言之,被拆迁人需要了解的是:拆迁户口被冻结后,不包括结婚、生育、回国、退伍转业、批准搬迁等原因。到外省市投奔直系亲属、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户籍和户籍划分情况。此外,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仍需要聘请专业拆迁律师来帮助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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