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否可以登记结婚(无效婚姻是否可以登记离婚)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或宣告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1054条
无效或宣告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宣告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2.强迫婚姻可以被视为无效吗?
强迫婚姻一般不被视为无效婚姻,但通常被视为可撤销婚姻。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因胁迫而结婚,以及一方有健康状况应在婚姻登记前告知另一方但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的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必须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必须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2.胁迫的定义
一般来说,这里提到的强制有两种:
1、一是利用非法手段对他人造成将来可能发生的伤害,从而造成他人恐惧。所发生的损害可能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且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伤害必须严重到足以引起被胁迫者的恐惧。比如以不结婚相威胁、毁容等方式逼迫对方结婚。
2.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并强迫他人结婚。这种直接伤害可以是对身体的直接伤害,比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伤害,比如诽谤对方。
三、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有关材料,亲自到原登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书面请求;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撤销婚姻请求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认定婚姻真实的,应当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收回结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撤销婚姻的请求必须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的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必须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重婚婚姻无效吗?
重婚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已经登记的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如果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中的重婚与《刑法》中的重婚不同。无效婚姻中的重婚仅指合法的重婚,即与他人登记结婚后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
刑法上的重婚罪应当包括三种情况: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明知对方有配偶并与对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这三种行为均属于重婚罪。
《民法典》第1051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回答了无效婚姻是否可以登记的问题。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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