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申请流程图(遗属补助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遗属补助申请流程
符合遗属抚恤金条件的家属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按照遗属福利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有关领导批准;
经批准后,计划财务部按月发放遗属补助费。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工作人员因公死亡或者工作满五年因病死亡后,自死亡次月起,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向下列赡养亲属发放生活困难津贴死者的赡养,生活确实有困难。
父亲、丈夫年满60周岁,或者60周岁以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
母亲、妻子年满50周岁,或者50周岁以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
不满16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
不满16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弟弟妹妹,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普通高等学校、中专、技校学生的遗属,可纳入普通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死者配偶为独生子女且父母均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父母可以享受遗属困难津贴。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簿复印件;
遗属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系的则无需提供);
遗属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遗属缺乏固定收入证明原件-区办事处);
遗属为残疾人的,须提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遗属为学生的,提供学生身份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遗属户籍不在青岛市四区范围内的,须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件及复印件部门),尚存家庭成员登记的地方。
如需异地汇款,须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遗属补贴申请流程的相关知识。遗属补贴申请流程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最后会计财务部按月发放。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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