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发生,已过的整个诉讼时效期间消灭的法律制度。法定事由终止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诉讼时效依法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出现法定中断事由的,可以视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巨大,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原因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约请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直接向另一方交付主张权利的文件,另一方在该文件上签名、盖章、按指纹,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纹,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件已送达对方。另一方。时效中断。对方为自然人的,签字人可以是该自然人本人、与其同住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授权主体;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字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授权单位。
2.一方通过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主张其权利。当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时,诉讼时效中断。
3.一方为金融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当欠款本金和利息从对方账户扣除时,诉讼时效中断。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在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的全国性、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发布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诉讼时效中止至出版日期。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债权人向债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保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提出履行请求的,时效期间可以视为中断。
2、债务人同意履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行为。
2、义务人作出部分履行的承诺或者行为。
3、债务人提供担保。
4、债务人请求延期履行。
5、债务人制定债务偿还计划。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仲裁。权利人向法院、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口头申诉的,诉讼时效自申请之日起中断。
4、其他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1.申请付款指令。
2.申请破产并宣告破产债权。
三、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死亡。
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5、申请强制执行。
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被通知参加诉讼。
7.诉讼中的索赔抵消。
8.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的,限制将从请求之日起暂停。
九、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申诉,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自报案之日起中止诉讼时效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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