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是啥意思)
我国是法治国家。犯罪分子在不同情况下,因不同原因犯下不同的罪行,自然会面临不同的处罚。最严重的一种是死刑,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刑罚。比如,同样是死刑,但也有两年缓刑。
除了量刑结果不同外,服刑地点也存在差异。普通未成年犯罪分子通常会被送往看守所改造。大多数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都会在监狱服刑,但也有一些尚未转入监狱或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罪犯将在看守所服刑。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类型的囚犯,称为社区囚犯。这种特殊的服刑方式,就和我们今天要讲的缓刑有关。
悬浮死亡:
死刑缓期执行的全称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虽然也含有“缓刑”一词,但它与缓刑不是同一个概念,而是死刑的一种。
在世界上所有法律中,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我国也是如此。我国执行死刑的每一项犯罪都是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如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盗窃危险物品罪、爆炸罪等,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纵火案等
缓刑是对死刑的缓冲。有时,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严重到足以判处死刑,但罪行又没有严重到需要立即执行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的是给犯罪分子再一次机会。
《刑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号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以后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犯罪的故意犯罪,情节严重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而未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限,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记录。”
这部法律的含义是,如果一个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将首先被关进监狱服刑。这两年是犯罪分子的“观察期”。
如果罪犯在“观察期”内表现良好,则不会被处决,两年后将转为无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在两年“观察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将被判处无期徒刑。能够进一步减刑至二十五年,相当于有机会出狱。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来说,减刑却有很多限制。比如,一个罪犯因罪名太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者因故意杀人、绑架被判处死刑等。因犯罪、放火等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减刑。
缓刑:
缓刑也是对已被判刑服刑的罪犯的一种宽容,但这种宽容是建立在罪犯所犯罪行不严重,或者有其他隐性原因,比如罪犯年龄较大等基础上的。怀孕、未成年人、非故意犯罪,但有特殊原因等。
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否严重、犯罪人认错态度是否良好等多重因素,可以酌情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年满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判处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的;
有悔改的表现;
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必须执行。”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孕妇、老人、未成年人等,不需要专门监管监狱、看守所等机构,但可以回归自己的生活。如果社区提供教育改造,并在社区中开展相应的志愿工作,个人自由就不会被剥夺。
当然,虽然你没有入狱,但在社区服刑也是一种刑罚,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有些权利,如出版、集会、游行等权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同时,你可以离开你居住的地方。地区、或者搬家等情况必须报告相关单位。
而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行为一般社会危害性较小,比如交通肇事等非主观犯罪,或者重婚、妨碍公务、贩卖赃物等相对较轻的犯罪。
缓刑案例:
李先生现任广州市荔湾区一家股份合作经济联合体执行董事兼出纳。2017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他同案犯,挪用资金150万元以上,构成职务侵占罪。
李某不是主谋,而是帮凶。他自首,并对犯罪行为持积极态度。案发后他立即归还赃款,并获得受害人的原谅。这符合从轻处罚的判断。加之职务侵占罪本身对社会影响较小,所以最终李某于2014年6月27日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本案中,李某之所以能够获得缓刑三年,一方面是因为其贪污罪本身并不严重,只是从犯,另一方面李某反应迅速事件发生后,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补救措施,显然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在积极悔罪,所以被判处三年缓刑。
结论:
我国有如此多种不同的刑罚方法,让不同类型的犯罪分子受到相应的刑罚,或者进行相应的改造,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过去的行为付出代价,接受不同的刑罚。经过改革和教育,我们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这才是法律对罪犯量刑的真正目的。这也是社会需要法治管理的意义所在。它是威慑,是控制,更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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