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免于起诉的最新规定是什么(盗窃免于起诉的最新规定是)
近日,广西一男子多次砍别人的蔬菜,卖到8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事件曝光后,部分网友和法律专业人士认为量刑过重。11月25日,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回应吉木新闻记者称,此人不仅犯有多次盗窃罪,而且还有故意伤害犯罪前科。必须严惩。一、案发经过:2021年5月29日、6月8日、6月15日凌晨,被告人毛某3次来到陵川县公路旁被害人唐某的韭菜田,并使用割草机切割农作物的工具。刀子偷田里的韭菜。作案后,他将赃款带到陵川县出售,三起盗窃及销售共获利8元。此外,6月15日凌晨,毛某前往位于上述地点的另一名被害人李某的绿豆地里,偷窃绿豆出售。法院认为,毛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因有前科,故作出上述判决。“刚发现的时候,我以为只是割了些韭菜,也没费心去报警。但后来我就忍无可忍了!这两个月来,不断有人到地里偷菜。”时不时的,还换品种。我天天施肥浇水,辛辛苦苦种了一些菜,可贼却趁机,只想不劳而获!”受害人唐某愤怒地说,他报案后,警方通过调取路边监控录像,很快抓获了毛某。近日,上述毛泽东因偷菜被判刑的消息经多家媒体传播后,有网友和法律界人士质疑,量刑是否有些过重?男子偷韭菜被判半年,立案标准是多少?2、盗窃法律法规:《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扒窃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三年多了。拘役、管制,并处罚款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视为“多次盗窃”。男子因偷韭菜被判入狱半年。盗窃罪的起诉标准是多少?3、盗窃罪立案标准:一般情况下,盗窃罪数额为1000元,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数额在1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分别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况下,盗窃罪数额为500元,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被盗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确定:该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为: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制止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治安事件等突发事件,在事发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独居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盗窃患者或者其在医院亲友的财物;窃取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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