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撞死人驾驶证会吊销吗(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加重情节,应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逃逸,处罚会加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亡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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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12时53分左右,夏青春驾驶一辆没有驾驶资格的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他开车沿233国道从北向南到达沂水县。山东省沂水市,行人自西向东过马路,在水县徐家湖镇水旺村93号,张某发生车祸,造成张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夏青春跟随将张某送往沂水市中心医院的救护车后逃走。后于2021年5月27日自首。经分析事故原因,确定夏青春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夏青春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沉婷婷律师答:
夏青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肇事逃逸,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夏青春将受害人送往医院后逃跑,后向交警队投案自首。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其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沉婷婷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留;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为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可以从轻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从轻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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