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系(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下面是关于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文章从各个方面发表了不同的解释。我们来看看小编的看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观点看法。
能够同甘共苦的夫妻并不多,尤其是因为债务而离婚的夫妻太多了。夫妻债务的认定,不仅需要了解夫妻之间存在债务的原因,还需要了解双方此前的意见是否一致。下面灵君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您解答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为——年期。《解释》
1、共同签字、事后调查等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它强调了夫妻之间形成共同债务时的共同债务签署原则,对于引导民商事主体积极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具有深远意义。
2、个人为家庭日常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应予认可。
3、个人名下债务超过家庭日常需要,且声称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该债务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以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参照《解释》,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强调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款。当债务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特别是数额较大的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后果可以引导债权人在债务形成前充分履行注意义务,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二、按照《婚姻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有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除非夫妻双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已约定归对方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外债,且第三人知道该协议,则以夫妻双方的财产清偿。
3、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债权人对债权债务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借条”或“借款协议”,债务人为夫妻双方并签字,或只有配偶一方签署“借条”或“贷款协议”,但另一方配偶随后通过其他方式确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其次,债权人只能证明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款。但根据第《家事代理制度》条规定,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据。债务是否属于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应当结合双方的职业、身份等情况以及当地社会总体生活习惯来判断;对于超出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债务,一般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职业、生活习惯等进行判断;
第三,对于不属于一般家庭事务范围的债务,债权人原则上需要提供证据。债权人不能证明配偶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灵君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答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婚姻中的连带债务不仅用于偿还生活中的债务,有时为实现共同意思表示而承担的债务也属于连带债务。如果您对债务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今天的解释就到此为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看法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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