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法(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与户口有关系吗)
“律师,我们这里要拆迁了,据说是棚户区改造,我们的房子还很新,我们给你的补偿是买不到我这样的房子的。”“律师,我们前两天接到要拆迁的通知,那是棚户区,棚户区不就是小而破的房子吗?可我的是别墅。”“律师,我们店面朝街道,装修才几年,但他们说是棚户区改造,必须拆掉,给我换了一套房子。”棚户区拆除的初衷是配合城镇化发展,改善设施差、环境差、安全隐患多的住房条件,提高棚户区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走过棚户区,拆迁后可以住上配套好、品质高、安全可靠的房子,但由于种种原因,棚户区的拆迁似乎发生了变化……那么,棚户区到底是什么?棚户区拆迁补偿有哪些?景平拆迁律师帮您解惑,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棚户区的概念及内容对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棚户区的定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六条: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在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建设、数量较多的简易结构房屋和大型建筑物。密度较高、住房年限较长、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区;棚户区改造范围:1.城市棚户区2.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3.国有垦区危旧房4.中央以下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5.建制镇、6、2013年,住建部《关于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等核心问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就是补偿问题。从棚户区的定义和改造范围来看,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征用棚户区的土地、房屋。由于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必然不同。一、棚户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被拆迁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参照就近地点类似结构的商品房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征收房屋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被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赔偿;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01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征地拆迁十大典型案例。并明确,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按照就近所在地新建商品房价值计算,房屋征收后应保证被征收人被征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得降低。二、棚户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该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但由于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按照国有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不给予安置补偿,且房屋所在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补偿安置时,土地权利人请求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取得的土地补偿费。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棚户区改造的概念和补偿标准,而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相关政策支持,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实行税收减免等,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棚户区改造的问题。遭遇征收方自行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以棚户区改造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并给予不合理补偿的情况。在此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当您认为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征收程序违法时,应积极与征收方沟通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您的合法权益。文/来源:北京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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