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哪几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小希用通俗的语言给大家解释了一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1、劳动保护:即用人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状况和行为,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过程。重点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性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对于操作人员、技术工人、装配线等工种或某些生产工种,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护工具。例如,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条件:从广义上讲,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生产资料或者物质条件。现实中,不少单位强迫员工辞职,往往让员工回家等工,或者不让员工打卡、不进门、不提供办公地点。这是未能提供工作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签订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1.多久才被视为“未按时付款”?《劳动合同法》中未指定。不过,全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规定。有的地方规定“工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工资到期日后七日”,有的规定“工资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同时,不包括因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原因,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等原因受到影响的,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可以临时支付工资。职工工资缓缴的最高限额,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2、如何判断“不足”?
首先,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不能认定用人单位“少付”劳动报酬。而且,用人单位并没有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其主观过错也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仲裁或者法院都不会被认定为不足。
通俗地说,“不齐全”、“不及时”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或者理由不合理。
3、劳动报酬:即工资总额的六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例如:冬季取暖补贴、通勤补贴等。由于属于员工福利的一部分,是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由分配的项目,不属于法律强制范围。年休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还是职工福利,各地标准不一。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包括少缴和少缴。
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不属于本条规定范围。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通俗地说,就是用人单位的规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用人单位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例如,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两年合同,但试用期为6个月。
5、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强行进行高风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提前通知雇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希望获得经济补偿,必须办理告知手续。
什么是通知程序: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上述情况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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