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微伤怎么判刑和赔偿(被人打成轻微伤赔偿最新标准)
甲方和乙方是邻居,平时关系很融洽。然而,去年国庆期间,双方因一件小事发生争吵,导致肢体冲突。经认定,A伤势较轻,住院三天,医疗费和住院费共计8300元。乙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A可以向B索赔哪些赔偿项目和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就医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失业导致收入减少的,其中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规定义务人应当赔偿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等。在此情况下,A可以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
关于医疗费用的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并结合病历、病历等相关证据确定”。诊断证明。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本案中,A共花费医疗费、住院费8300元,并应提供相应收据。
关于误工工资的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工资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旷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致残而继续旷工,旷工时间可计算至致残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损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该条款是计算工资损失的收入基础。另外,A住院的三天就是损失的工作时间。如果A提供的出院医生说明可以证明需要休养时间,则误工时间包括住院时间+休养时间。
关于护理费的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工资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数量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考确定护理人员数量。照顾期间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被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照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被害人被诊断为残疾后,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配备情况确定其护理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A可以提供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则按实际费用计算。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护理费支出的,适用上述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部分地方对护理费用有统一的申请标准,请参考当地规定。
关于交通费的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有正式收据证明;相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一致。
住院伙食补贴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贴可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确定。受害人确需前往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无法住院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
关于营养费的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被害人的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本案中,A仅受了轻伤,不一定能获得营养补偿,但作为原告,仍可以酌情提出索赔。
A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条规定,被侵权人必须给他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什么是严重精神损害赔偿呢?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伤害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按照伤残等级系数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而轻伤的精神损害赔偿则基本不支持。笔者认为,除了根据伤残等级系数进行判断外,还应根据事发时的具体环境条件,以及被侵害人的年龄和心理承受能力等综合考虑。
轻伤和轻伤只有一字之差,但赔偿金额却相差很大。对于轻伤,您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和家属/家属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构成轻伤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轻伤,侵权人除可以要求上述赔偿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会追究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因此,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打人之前,必须先研究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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