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净身出户是否有效(约定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由于有些当事人担心自己未来婚姻的不确定性,往往在办理合法结婚手续前签署结婚保证书,以增加婚姻的稳定性,比如按照约定“收拾干净离家出走”、离家出走等。离家后,又被称为忠诚协议,是指当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在退出婚姻时不得获得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地说,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所有金钱,只带走自己的身体。然而,“收拾干净离开房子”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且这个协议与夫妻之间平均分割共同财产有很大不同。因此,很多人会问,“收拾干净离家出走”的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对方所有,部分归对方所有。其应为共同所有。该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对方知道该约定的,夫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由此看来,婚姻保证书中一方约定的“打扫卫生、离家出走”的条款并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如果该保证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视为夫妻双方就财产问题达成的协议。并应受到法律诉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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