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有补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违建拆除有补偿吗法律依据规定)
谈到违章建筑,很多人认为拆了就没有补偿,也没有补偿。但即使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强拆也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不能随心所欲、随心所欲地拆除。未按照法定程序拆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也可以就违法拆除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应的赔偿。那么,补偿的标准和类型是什么?下面,我们仔细看看最高法院的相关案例。
2007年,超市经营者张某的丈夫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向村委会租用了一块土地。后来,这块土地上建造的部分房屋被用来经营超市。2017年3月14日,行政机关向该超市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号,认为该超市房屋未经过规划、建设等,应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2017年3月30日,行政机关发出提醒,要求2017年4月1日上午8点前搬出。2017年4月1日,超市房屋被强行拆除。超市不满,起诉法院,确认强拆违法,并赔偿损失390万余元。此案历经最高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再审。
对于非法拆迁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原告对损失的落实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因被告非法拆除等原因原告无法举证的案件。该超市向村委会租用土地建房,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强行拆除违法建筑本身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行政机关违法拆除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一审、二审法院认定房屋内物品损失均为10万元,并无不当。
因此,当事人虽然不能就违法建设本身要求赔偿。但如果强行拆迁不遵循法定程序,被确认为违法,那么当事人可以就违法拆迁要求相应的赔偿,例如建筑材料损失赔偿、房屋内物品损失赔偿等。因此,即使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如果强行拆迁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相应的赔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