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属于什么法(财产分配属于什么法律)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配?民法解答案例一:男女因工作关系,一直分居两地。经济上,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2016年,女方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处房产,以方便孩子的教育,其中男方只支付了5.4%。房产全部在女方名下,女方独自承担抵押。现在离婚了,女方能得到多少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对婚姻财产的归属没有书面约定,且女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时也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份额和所有权,则所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你的描述,男女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婚姻中的财产均由各自支配。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没有明确书面约定夫妻采取分产制的,则女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方只从自己支配的账户中出资5.4%或者拒绝偿还房贷,也不影响夫妻财产的认定。至于女方父母出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如果女方父母出资时未明确男女双方同意相应份额的房屋归女方所有,则所购买的房屋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上述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由离婚时双方均分。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案例二: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后,协议上明确写明房子要过户到孩子名下。然而孩子的父亲却一直拒绝转让房子。他总是拒绝搬出房子,因为他没有地方住。他支付了孩子的学费。他们也拒绝付款,我该怎么办?孩子的父亲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如果拒不履行且协商无法解决,孩子母亲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对男女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孩子的父亲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根据你的描述,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这份协议虽然形式上具有赠与的特点,但实际上是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赠与关系,因此孩子的父亲在房屋转让前不能后悔或撤销赠与,必须按照原协议履行转让义务。关于孩子的学费,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父亲应按照离婚协议规定缴纳学费;此外,如有必要,子女还可以要求超出原协议规定数额的赔偿。合理要求。
对于孩子父亲的行为,孩子母亲可以先与他协商,要求他履行离婚协议规定的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缴纳学费;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孩子的父亲因各种原因拖延的,孩子的权利人可以由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表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