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呢(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承诺催收和委托催收有什么区别?
1.范围不同
1、征收范围比较广,比如扣除水费、电费等。
2、办理收付款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管理良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批的国有企业、供销社、城乡集体工业企业,受委托代收货款的收款人和付款单位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各类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
2、结算方式不同
1、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为收款人先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及相关债权证明,办理委托收款手续。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凭证后,经审核无误。然后付款给收款人。这里,付款人的银行账户需要经过付款人的授权才可以付款。授权时,付款人应填写本地或远程付款授权书,并注明银行账号和收款人。合同号应加盖单位公章。
2.托收承兑是指发货后,根据合同,准备好托收承兑的发票、提货单、结算单,提交给您的银行(托收)。自己的银行将这些单据交给收款人的银行,收款人的银行通知收款人付款。如果是验货付款,并且付款人3天内没有拒绝(接受付款),付款银行将直接付款。
委托收款和收款承诺是用哪个会计科目来计算的?
1、委托收款和承诺收款是两种不同的结算方式。
1、采用委托收款方式时,通过“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票据委托收款)科目计算。
2、以代收付款方式销售商品时,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1)发出货物并办理托收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银行付款通知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说明
1、委托代收。
(一)概念。委托托收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催收货款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采用委托托收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委托代收可以同城使用,也可以异地使用。
(2)程序。开具收款凭证——并委托——付款。
(3)只有收到委托银行代收的款项后,才需要记账分录。正如刚才提到的。
2、代收代付。
(一)概念。托收承兑是指收款人按照购销合同交付货物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货款,收款人向银行确认货款的结算方式。每笔催收承诺结算起始金额为1万元。
(2)程序。开具收款凭证——收款——承诺(或逾期付款、拒绝付款、重新开具收款)。
(3)账户处理。办理托收时,借记“应收账款”,同时确认收入(如果通过托收方式销售货物,则在完成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当对方付款后,银行办理转账,收款人收到银行托收通知时,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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