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有用吗知乎(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有用吗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了孩子,并且双方都想要孩子,就会涉及到孩子探视权的问题。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被允许探望孩子,另一方该如何处理?
智芒网律师解答:
离婚不允许对儿童探视行为进行起诉。
探视是一种权利。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此时探望权受到损害,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获得有利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仍不配合探视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绝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相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执行儿童的人身或者探视行为。
重庆存辉律师事务所向海源律师解释:
探望权的行使包括探视探视和停留探视。
1、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人的家中或者指定地点探望孩子。
2、探望权是指探望权人可以在双方约定或法院确定的探望时间内带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探望权的行使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应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居住地、工作性质、身心健康状况、个人道德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中止父母探视权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享有探望权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有权探视的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严重疾病;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儿童实施侵害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儿童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孩子关系严重恶化,孩子坚决拒绝探视的;
5、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止原因消失后,恢复访问。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止原因消失后,恢复访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