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流程图(离婚协议民政局办理流程视频)
1.离婚协议民政局处理流程离婚协议民政局处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
2.接受申请。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认证。
智芒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2、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签署并确认;
4、近期未戴帽子的个人照片两张。
3、离婚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离婚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登记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孩子和谁住在一起?非同住一方抚养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各方的数额、价值并附清单);
4、连带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解决住房问题;
(六)对困难当事人的资助方式和期限;
7、不与子女同住一方探望权的落实方式和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协议约定的事项;
9、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
10.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