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口头医嘱的纠纷,执行口头医嘱的情况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执行口头医嘱的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执行口头医嘱的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口头医嘱在什么情况下可执行?
- 医嘱五不执行是什么?
-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及流程?
口头医嘱在什么情况下可执行?
一、口头医嘱必须是在急危重症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情况下或手术中方可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在危重患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说出药物名称、剂量(不使用容量单位表示)、用药途径,护士执行时须大声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三、病区抢救车内,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时间、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保留抢救用品,事后医护双方进行确认核查并签字。
四、抢救结束后医生依据抢救用药记录及保留的空安瓿及时补开医嘱。
五、在执行有双重检查要求(尤其是超常规用药)医嘱时,医护双方采取主、被动复述方式,双方核查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于抢救记录本
医嘱五不执行是什么?
医嘱“五不执行”指
(1)口头医嘱不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如抢救时、医生在进行无菌操作而患者病情需要立即处理时,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要复述医嘱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2)医嘱开一半时不执行;
(3)医嘱不清不楚时不执行;
(4)医嘱开出用药剂量时间不准确时不执行;
(5)患者外带药无医嘱不执行。
答:,医院医生下的医嘱五个不执行指的是医生写的医嘱不规范,比如,一,字迹看不清楚,执行人员无法辩认。二,医嘱超时,本应该是饭前半小时服药,医嘱在饭后才下达。三,不符合病情,病历写的与病情不相符。五剂量不对,本应该是大人服用的剂量,却开的是小孩子的服用剂量。五,医生沒有签字,由于工作忙医生忘记了签字。
医嘱核对与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办公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的纸质医嘱和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责任班护士,责任班护士必须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责办班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4、将护理部分如:吸氧或停止、灌肠、使用或停止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责任护士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打印医技执行单交给责任护士,由责任护士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及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6、对可疑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在交接班时口头或书面均交待清楚。
8、所有医嘱处理完成后,由办公班护士与责任班护士再次进行总查对并记录签名。
9、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10、紧急抢救情况下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按“口头医嘱执行与确认制度”里的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行口头医嘱的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执行口头医嘱的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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