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无力偿还怎么办呢(别人欠钱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生活中,借款人借钱却无力偿还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会不会因为对方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忘记呢?还以为自己运气不好?当然不是!那么,如果债务人无力还款,该怎么办呢?请仔细阅读,找出答案。
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经债权人同意,债务可以分期清偿。《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必须清偿。债务暂时不能清偿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债务人有能力清偿的,可以分期清偿。”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官强制执行。
3、如果是公司,必须申请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的程序,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人进行平等补偿,从而使债务人摆脱其他无法清偿的债务,法院宣布破产并解散。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必须清偿。债务暂时不能清偿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债务人有能力清偿的,可以分期清偿。”不偿还、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强制偿还的裁定。”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确定的。然而,目前社会上存在两种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一是无力还款,二是有能力拒绝还款。而《民法通则》仅就此作出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债务人可以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还款。如果永久无力偿还,只能用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这需要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然后执行。换句话说,债务人有多少动产可供执行,将由债权人决定。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提醒
如果出借金额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但贷款仍未归还的,贷款人将考虑追收款项,提醒借款人,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2)及时起诉
双方权利受到侵害的,受侵害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贷款人的债权将失去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时效,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时效到期前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中断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贷款人不仅拥有起诉权,而且继续拥有胜诉权,有利于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无论什么情况,借了钱之后,就必须还钱。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责令债务人分期偿还贷款。但是,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偿还。
来源:律师365
本标题号中凡注明“出处”或“转载自”的文章均属于原作者及原始出处。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本头条号观点。如果来源标记不正确或您的权利受到侵犯,请告知我们。私信告诉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