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应该在哪里办理(房产继承去哪儿办理)
1、手续是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并申领死亡证明;
2、到区、市公证处(原市出口商业财产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证明;
3、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死者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所需补充资料:死者所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而不被接受)。
3、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时,申请人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权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权文件或者公证的遗嘱、接受遗赠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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