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诉多久开庭就能判决(一般起诉离婚多久开庭审理)_重复
开庭时间:计入审结期间。具体开庭时间由人民法院安排。民事案件的结案时间是指自立案次日起至宣判、送达调解书之日止。但是,公告期和评审期是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和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争议的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6个月;仍需要延长的,须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
1.20日: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理期限为1个月的案件,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1.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刑事起诉案件,
2.被告人已被羁押
3、刑事一审自诉案件、刑事二审案件;
4、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
3.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试用期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4、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贩运十件重大、复杂案件的;(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重大、复杂、逃窜犯罪的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5、5个月或5.5个月:即: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九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且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行政案件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延长审理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案件,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新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六十条(新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期间,是指自立案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止的期间。判断。日期结束的期间。认定、处理管辖争议或异议、中止诉讼所花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延长审理上诉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再审的】6个月。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新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审理期限。(诉讼解释第81条)
【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3个月。再审案件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新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审理期限。(诉讼解释第81条)
【延长审理期限】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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