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可以离婚吗怎么办(2024新婚姻法无冷静期)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律师,我和老婆前几天去民政局递交了离婚协议书,昨天她就后悔了,过了30天的冷静期,我还能拿到离婚证吗?”一名男子在电话里询问。
【案件】
日前,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接到了张老师的电话咨询。电话中,张老师表示,他和妻子结婚多年,没有孩子。近年来,两人因生育问题时不时发生争吵,最后达成一致:在一起吧,分道扬镳,协议离婚。日前,张老师与妻子签署了书面离婚协议书。妻子放弃了她名下的财产,离开了家。协议签订后,两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而,张老师却接到了前岳父的电话。岳父问张老师在做什么。他结婚多年,女儿也没犯过什么大错,他居然让她收拾干净就离家出走了?他还表示,他坚决不同意女儿这样离婚。张老师解释说,妻子名下的房子是整个村子拆迁后建的,地基和房子的建造都是在结婚前完成的。后来村里统一房产登记(分配)时,张老师想给妻子安全感,就加上了妻子的名字。而且,离婚的时候,妻子还说:“你的东西我都不要了,全部还给你。”“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由此应运而生。张老师冷静下来,询问妻子的意见。没想到,才回娘家没几天的妻子,态度却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她表示,“收拾干净离家”是她一时冲动的决定,对于房产的处理她始终守口如瓶。张老师想知道妻子是否后悔,30天冷静期过后还能如期领离婚证吗?
【律师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构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婚姻登记机构应当登记结婚,并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只要张老师的妻子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张老师就不能协商离婚:一是张老师的妻子在30天的冷静期内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是张老师的妻子在30天的冷静期内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妻子不同意与张先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第三,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妻子与张先生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当时,据称尚未就该房产达成共识。
那么,张老师还有其他离婚途径吗?《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余伟鹏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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