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_重复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号: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号(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现将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经营权等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的收入。现将使用费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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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代扣代缴及预缴方式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并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不一致的,居民个人应于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超出部分的税款将被扣除。已退款或已付款。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扣缴方式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对全体职工全额进行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预扣税款额=(累计预扣税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缴税款额
预缴累计应税收入=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额-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扣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截至本月在本单位受雇的月数计算。
上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提所得税的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以《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为基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1
(适用代扣代缴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按月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代扣代缴和预缴方式如下:
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按70%计算。
扣除费用:劳务报酬、作者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的费用按100%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每项所得金额扣缴。对劳动报酬所得实行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税,对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20%的比例预扣税。
劳动报酬预扣税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扣代缴税额=预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2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收入适用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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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扣缴办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应当按照下列方法按月或者按次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每项所得的金额征税。所得按非居民个人月折算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作者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扣除20%费用后的余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按70%的折扣率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适用于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稿酬所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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