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一方一直不去处理怎么办(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1、发生轻微事故后,应尽快打开车辆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危险警示标志,防止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确保车内及车内乘客的安全。
2、设置警示标志后,需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注:如不能达成协议,需报警并等待交警判定责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
3.下一步就是拍照、收集证据。照片需要一张能说明事故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几张车辆接触部位的特写照片。有照片可以说明事故现场情况(包括路上刹车痕迹、路标等)。最好确定相关各方。还拍摄了司机和车辆的照片。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是为了防止对方车主搬车后“作弊”。注意:此时也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等待保险人员来现场拍照取证,这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不会到现场,只去事故处理中心。
4、拍照后,我们会核对对方的驾照和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上牌、年检、驾驶证和交强险等。检查完以上信息后,即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灯并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5、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可以致电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情况。保险公司接受申请后,会回复给车主一个报告号码,然后他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6、最后,事故双方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损害评估,交警将确定事故责任。确定损坏后,将根据双方各自的责任先行支付维修费用。
7.将车辆送去维修。修理完成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文件进行理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单方责任的事故,损失必须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确定并索赔;双方均负责任的事故,可以由任何保险公司确定损失并索赔。
现在,不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的驾驶人已经很少了。有时,有义务为车辆投保的人和实际驾驶车辆的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这意味着车主和驾驶人必须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购买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参保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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