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指定监护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手续)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如果您想为被监护人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可以到法院开具一份。那么法定监护人证明是否需要经过法院认证呢?
1.法定监护人证明是否需要经过法院认证?
法定监护权的证明不一定必须仅由法院认证。
法定监护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需携带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父母权利,是天然的一级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为祖父母、兄弟姐妹、近亲属、朋友、父母的单位、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
成年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近亲或者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权的顺序是前者作为监护人的效力优先于后者。但是,根据监护人的同意,法律命令可以改变。前一裁定中的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明显不利于被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后一裁定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证明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参照民法通则有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近亲属、朋友或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近亲属的规定。指定的亲戚、朋友。守护者秩序。前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或者明显不利于被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后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选择。如果被监护人有能力认定的,应当酌情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的多人。被指定人对指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判决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如果判决撤销原指定监护人,可以同时指定其他监护人。此类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监护人的指定有争议的,由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下列规定指定。未经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指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管辖。未成年人的住所地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对指定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近亲属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监护人证明书申请
前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或者明显不利于被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后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选择。如果被监护人有能力认定的,应当酌情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的多人。被指定人对指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判决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如果判决撤销原指定监护人,可以同时指定其他监护人。此类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监护人的指定有争议的,由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下列规定指定。未经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指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管辖。未成年人的住所地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对指定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近亲属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定监护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指定人的,视为指定成立。指定人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提起诉讼的,按监护关系变更处理。监护人一旦指定,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指定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综上所述,法定监护人证明并不一定要经过法院认证。法定监护人证明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以上信息由万邦法制编辑整理整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万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