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货 拆封)
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消费者需在不影响商品完整性的情况下拆开商品检验,电商经营者不得以商品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已拆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一庭负责人介绍,《意见》从消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三个方面入手,从四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服务保障措施,增强消费者信心,增加消费信心。消费者意愿。
《意见》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采取最严格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强化预付费消费权益保护,依法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严格保护依法成立有效的房屋销售合同,依法遏制哄抬物价、高额快递费等合同不公平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意见》明确,因快递员擅自使用快件、非法拆开快件、暴力分拣快件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快件丢失、损坏,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免责条款提出抗辩。后,人民法院对其辩护不予支持。经营者盲目向消费者投递快递,消费者要求无条件退货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同时,意见强化对生产经营者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各类产权,规范违法限制生产经营者建设汽车充电设施的行为无理阻碍车主依法建设汽车充电设施的;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纠正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失信诉讼行为。
在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方面,《意见》依法规范平台强制“选一”、歧视性待遇、虚假宣传、虚假订单、强制搭售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对接消费领域失信名单制度,推动共建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信息公示平台,构建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妥善处理涉及商品流通的案件,依法纠正违规设卡、阻碍物流等不当管理行为,促进跨区域物流畅通有序。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新华社客户端
来源:广东大众DV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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