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最新(高温补贴法律规定广东)
东方网6月28日消息:今天,上海收到今年第三次高温黄色预警。每年夏季高温季节到来,长期在户外工作或暴露在酷热环境下的人极有可能发生中暑,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健康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高温津贴是企业、单位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向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的劳动津贴。这是法定的劳动津贴。
那么,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是什么呢?它要花多少钱?可以算作最低工资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院徐建红法官、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院助理法官程伟以问答形式回答了提问。
1、问: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每年6月至9月(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本市企业分布情况:安排工人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温度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场所性质的特殊情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支付方式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
2.问:高温津贴算工资还是福利?
答:是工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支付给工人的高温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本质上是工资,是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而不是单位福利。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出高温津贴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3、问:高温津贴可以计入最低工资吗?
答: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人提供正常劳动时,扣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高温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4、问:高温津贴的标准金额是多少?
答:上海夏季高温补贴标准为300元/月。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条例[2019]19号)规定,自2019年6月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全市夏季高温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5、问:除了高温津贴外,工人还有哪些高温福利?
答:防暑饮料和必要的药品。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得发放货币或者物品代替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及必备药品不得作为补偿。高温津贴。
(鲍永廷)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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