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为什么很难胜诉(行政诉讼为什么很难胜诉的原因)
非法拆迁行政诉讼存在两大痛点。行政诉讼的痛点着实让人心痛。关于行政诉讼的痛点我真的不得不说一下,不吐槽我就不高兴了。因为市场上打行政诉讼的人确实不多,要么说起诉官员容易,要么说举证责任倒置。如果行政机关无法证明,那就和败诉一样简单。
我总结了最痛苦的两点:第一,这个案子本来可以赢,但现实或者法庭上,就是不让你赢。其次,有些案件明明是可以胜诉的,法官却不得不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法律条文进行僵化、教条式的裁决。第一个问题输掉是很常见的,因为被告显然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然而,许多行政机关在提起诉讼时无法提供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愿意认输。如果被告败诉不就好了吗?有的法官坚持千方百计对被告人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比如,写明街道办事处没有拆迁权,但你要求以实质性违法为依据进行判决,以滥用职权、越权为依据进行判决。但最终出现了一个非法的程序。还有很多第二个问题,比如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你们为如此多的侵权行为提供了惩罚性赔偿。例如,对于知识产权等环境侵权,或者恶性上级行政侵权,没有规定惩罚性赔偿。只要是不公平的,你就会撤回不公平的计划。
而且原告也不知道强拆我家的被告是谁。你说你会在两年的诉讼期限内剥夺我起诉的权利。这种人比丧尸还僵硬。我该如何跟他讲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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