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主管有责任吗(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主管怎么说)
半岛记者肖玲玲
试用期基本上是每个上班族正式入职前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解雇,可以要求赔偿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用人单位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劳动者在用工时或者劳动合同中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予赔偿。
基本情况
劳动者陈某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2019年1月30日,公司以“试用期未达到岗位要求”为由,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陈某认为,公司从未告知其该职位的具体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请求裁定确认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裁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在该公司的职务为订单制定人。公司以“试用期未达到岗位要求”为由,于2019年1月30日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却与陈某解除了劳动合同。由于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故认定该公司解除陈某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件评析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陈某在聘用时或劳动合同中不符合岗位要求。据此,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解除合同。该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时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否则,不得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虽然有的用人单位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但该证据通常是劳动者直接领导或相关人员的评价,这种评价比较主观,难以认定。最终会因没有客观事实依据而被认定为非法解约,从而陷入无证据可依的尴尬境地,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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