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多少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在每月5000元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那么,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呢?我们将陆续为您分类解答。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费扣除的对象是谁?
答:子女教育费扣除的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亦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您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儿童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它还包括未成年但受我监护的非儿童。
4、子女教育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标准扣除额按照每个孩子每年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额计算。
5.子女教育费用扣除额如何在父母之间分配?
答: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扣除扣除标准的100%,即一项
答:子女教育费扣除分配可以由一方扣除,也可以双方均摊。扣除方式一经选择,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的,可享受扣除者每月1000元的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分配方式只有两种。
6、子女教育扣除分配确定后可以更改吗?
答:是的。孩子无论在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减免。
8.可以享受海外学校教育费用扣除吗?
答:是的。孩子无论是在国内学校还是海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减免。
9、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办法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的形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保留信息?需要保存哪些信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费加计扣除,应当填写配偶、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孩子目前的教育阶段。以及诸如开始和结束时间、孩子就读的学校以及我和我的配偶之间的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对于在华留学的学生,税务机关可以从教育部门获取学生身份信息,纳税人无需保留该信息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习签证等境外教育证明材料。
11、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何时开始实施?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可以扣除吗?
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2、硕士、博士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扣除额由谁来扣除?
答: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家长根据子女教育程度进行扣除;非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位),由纳税人自行按继续教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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