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的限制(辩护权在刑事诉讼法中的限制有哪些)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辩护权和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权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这一权力用于对抗侦查机关的侦查权、检察院的检察权以及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审判权。正确的。
当事人的辩护权在刑事个人诉讼案件中具体体现为陈述权、辩护权以及其他权利,包括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当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成为辩护人时,就享有“辩护人的权利”。这项权利是刑事诉讼法直接赋予的。法律还明确规定了“辩护人权利”的形式、范围和规则。
因此,律师没有“辩护权”。委托人的委托只是律师获得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身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由于委托人本身没有“律师权利”,他不可能将这种权利授予他的律师。
补充一点: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只能委托辩护人,不能授权,即不授予律师辩护权。律师获得委托后,依法取得“辩护人”身份,直接享有“辩护人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并赋予其代理权,即在诉讼活动中代表当事人进行惩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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