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嘞)
“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口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上述记载,时间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确定顺序为:出生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例外的是,还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它。以出生为例。如果您在医院出生,医院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中包含您的姓名、出生日期、月份和时间等信息。实践中,持上述出生医学证明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人生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具有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具有权利能力。
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从事纯粹有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活动,也有能力这样做。
年满十八周岁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一定情况下(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也有权利和行为能力。
如果八岁以上的孩子购买铅笔和橡皮用于学习,民事法律诉讼是有效的。孩子购买价值1万元的茅台酒,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重要一点:必须强调的是,这里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生日的第二天来计算的,也就是说生日当天不能算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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