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级工伤能赔10万吗(8级工伤能赔10万吗)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第一天上班就摔倒受伤
那么如何计算损失呢?
最近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
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
案例详情
2021年6月9日,原告杨某受邀到被告某建筑公司从事模具安装工作,并约定按日支付工资。第一天上班,杨某在施工过程中滑倒,导致右手受伤。出院后,杨某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经鉴定为工伤八级伤残。
原告与被告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2021年8月24日,杨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被告赔偿107498元。杨某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发现,杨某第一天上班就受伤,尽管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告建筑公司却以杨某月工资4931元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原告受伤后,共支付其各项费用42696.1元(其中医疗费22696.1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杨某是被告某建筑公司临时聘用的从事模具安装工作的工人。虽然他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定。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因杨某是临时工,上班第一天就受伤,无法证明其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仲裁委员会以被告支付的工伤赔偿金4931元为基数。保险金作为杨某的工资来计算工伤赔偿金额,符合第《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条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劳动关系终止或者劳动(雇佣)合同终止时,受伤职工工资低于协调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协调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支付。应认可《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与支付的规定》。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解除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岁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费;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减20%,但最高不得超过全额的90%。%。”杨某被评定为残疾人时已年满58岁,法院予以认可,并判决扣除40%的补助费,为期两年。
停工停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即原告伤残等级评定结论确定之日,本着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确定停工停薪期限为2个月。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建筑公司向原告杨某支付工伤待遇共计107498元。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建筑公司已支付全额赔偿。
法官提醒
自聘用之日起,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无论是入职第一天还是试用期内,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起,两者劳动关系就已建立。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操作流程、安全规程等。当然,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既保障了职工权益,又减少了自身损失。
资料来源:山东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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