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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1-14)金融债务6

【合同欺诈和合同纠纷的定义】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从主观上看,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是,合同纠纷当事人均有履行合同的意思,但因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情况而未能履行的。能够履行或者完全履行,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区分两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予以明确界定和处理: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骗行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但并非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而是为了解决合同中遇到的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问题。生产经营或者以扩大履约能力公示为目的,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这种情况原则上不会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合同诈骗行为人和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态度不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往往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只履行少量约定的义务,以骗取对方财产为目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诚意和积极行为。前者可以认定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刑事处罚

合同诈骗行为人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前者往往将诈骗所得的财产用于个人生活而非生产经营,甚至挥霍殆尽,致使财产无法返还。后者一般将财产用于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改变用途的情况,但这种行为一般不宜认定为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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