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2023的新规定解读(社保法2023的新规定解读关于漏减员)
近期,部分省市调整了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
具体是如何调整的呢?
2023年起,社保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吗?
这些问题你都知道吗?
01
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2年12月起,多省份将公布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1.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www.dyq.gov.cn/art/2022/12/26/art_229250_10344405.html
通知明确指出:
一、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2023年每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为暂执行如下:
上限:21888元;
下限:4378元;
2.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计算。
2、肇庆市
2022年11月5日,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肇庆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PRYOBD6yF-zm-cCBu80Zjg
肇庆市2023年1月至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21年全市所有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2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
最低限额4009元(四舍五入)
上限为20043元(四舍五入)
3、中山市
2022年10月20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政策原文:
http://gjj.hainan.gov.cn/hngjj/zwdt/202208/b24ac0dc960d4d0e8275335fd8b35936.shtml
通知明确指出: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由23826元调整为24705元。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特定人员单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02
多省市调整医疗/社保缴费标准
除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外,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少省市也调整了医疗/社保缴费标准。
1、浙江省杭州市
2022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险局发布《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号文,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政策原文: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2/11/9/art_1229063383_1827130.html
通知明确指出:
2023年1月起,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9.5%(含生育保险0.6%)。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同一标准执行。
2、福建省厦门市
2022年11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放《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www.xm.gov.cn/zwgk/flfg/sfwj/202211/t20221129_2705622.htm
该文件明确指出:
2023年1月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非本市户籍的未满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只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即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率为9.5%,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效保障了新就业形式下劳动者的权益。
其中,2023年1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按8.5%缴纳,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
3、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医保局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政策原文:
http://www.huizhou.gov.cn/zwgk/wgk/jggk/lsqkgk/content/post_4802493.html
通知明确指出:
一、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疗保险维持现行缴费水平。个别建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由“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缴费比例调整从1.6%(含生育保险0.2%)到2.7%(含生育保险保险费率0.5%),职工个人不缴纳。
2、自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4%(含生育保险费率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03
2023年起仍可用
员工是否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
我先纠正一个错误的观念。社会保障不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基数来自工资,但不一定等于工资。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工资总额的定义,这是各地基数调整文件中直接引入的概念。
什么是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明确,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
特殊情况下工资是多少?
例如,生育津贴、停岗期间补助等,都是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我们先看一个公式: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在社会保障的实际操作中,实施指导一般以劳动和社会保险中心60号文为主,并参考社会保障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确定规则进行补充。
《社保法》对基数的规定比较宽泛,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个人工资规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公式。基数规范在劳动和社会保险中心60号文件中有进一步说明。例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一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支付基数;
第二类是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以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确定;
二是直接以你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个人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
全国基数调整通知中,基数基本上是上一年平均月工资上下限之间的数值。快速工作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30号文件明确规定,单位不得扩大缴费减免比例范围或者自行提高减免幅度。也就是说,缴费基数不能随意降低,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
新员工的工资基数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号文,明确新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复聘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失业人员也会以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总结一下基数计算的原则:即老员工按照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基数,新员工按照入职第一个月的工资,即起薪计算基数。新员工首月工资、老年人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社会工资上限和下限按截基数确定。
因此,公司不能按照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内容来源: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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