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后对方不愿理赔(交通责任认定可以复议吗)
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您会接到电话,到当地交管大队签字领取。当事人受伤的,领取责任证明的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受伤人员身份证办理。
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如有异议或描述不正确的,可以提出申诉。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如果无异议或描述不正确,签收后3个工作日即可提车。取车时,事故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交管大队签字并按指纹,方可领取车辆放行单。携带相关证件(事故证明、身份证、放行单)到指定地点缴纳拖车费,登记签字,然后领取。
如果车辆损坏,可以致电对方的汽车保险公司报案。比如你拨打太平洋保险,拨打95500,报出对方车辆车牌号,就会有专人负责车辆维修。交强险为2000元。车辆损坏修理费用不超过2000元的,不收取任何费用。车辆损坏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证明进行分割。如果超过1000元,且主要责任为70%,则1000*70%=700元;次要责任为30%,1000*30%=300元。维修完成后即可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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