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呢(关联关系包括哪些情形和内容)
亲爱的纳税人,又到了年度关联方申报的时间了。
该局在其网站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提示》后,收到不少相关申报的询问。根据咨询内容和往年申报汇总,我们整理了纳税人最关心的五个常见问题,并在此予以解答。我们总结了五种最常见的申报错误,并提请纳税人注意。我们希望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地完成关联申报。
五个常见问题
2021年哪些纳税人需要申报关联业务交易?
如下图所示,实施审计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如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或符合规定的,应进行关联方申报。提交国别报告的条件。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柜台直接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相关申报。建议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路径如下:
纳税人需要填写全部22份表格吗?
相关声明共包括22份表格,分为三部分。纳税人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基本填写规则如下:
第一部分是基本信息,包括表G000000-表G101000,这是必填的。其中表G100000是根据表格第二部分填写的相关交易信息自动生成的。
第二部分是相关交易信息,包括G102000到G113020,可选。纳税人应根据发生的交易类型填写G102000-G108000表,同时填写G109000表和G113010表。如有境外关联业务交易,还须按要求填写G112000表。报告期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还需补充填写表格G113020。
第三部分是国别报告表,包括表G114010至表G114031,该表是可选的。如果纳税人符合提交国别报告的条件,请填写表格的这一部分。
关联方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1年相关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请纳税人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实施细则第37条。
纳税人未按要求进行关联申报会产生哪些税务风险?
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的,不仅可以被税务机关列为特别纳税调查重点,而且特别纳税调查补征的税款也不再适用5%的利率豁免。
五个注意事项(常见的申报错误)
误报、漏报相关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关联关系分为七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共同的“VIE架构”中,协议控制权属于“实质性其他共同利益”的情况,也应视为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及是否有关联申报义务,请纳税人参照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信息错报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单位财务报表,且不能纳入其他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若纳税人在G000000表“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栏勾选“否”,则须填写“121-企业集团最终控股公司名称”和“122-国家(企业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所在地)”。
错误检查导致系统确定公司应提交国别报告
纳税人如需提交国别报告,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居民企业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120栏-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企业集团”(表格G000000),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类收入总额超过55亿元(例如:公司计算2021年各类收入总额超过55亿元)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中超过55亿元的,则其2022年5月31日关联方申报截止日期包括向税务机关提交2020年国别报告的义务);二是指定为国别报告提交企业(表G000000栏“123-指定为国别报告提交企业”)。
当纳税人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无需提交国别报告。若企业既不是最终控股企业,也不是指定报送企业,则第120、123栏均应勾选“否”。
未能准确确定同期数据准备义务导致检查错误
同期文件是记录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份地方性文件、主文件和专项文件分为三类。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核对G000000表“124-准备当年同期资料”栏目。
在确定是否需要编制同期资料时,以下四类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一是纳税人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应注意计算有形资产所有权转移金额。以进出口报关价为基础,即含材料的金额;其次,对于境外关联方纳税人从事单一生产业务,或者从事分销、合同研发业务,如果发生损失,无论金额是否符合同期资料标准,均应准备当地资料文件;三是纳税人仅与境内关联方有业务往来,无需准备主文件、地方文件和特殊事项文件;四是实施预约定价安排的纳税人无需就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准备当地文件和专项事项文件,关联关联交易金额不参与是否准备当地文件的判断。
国别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
符合国别报告要求的纳税人应填写表格G114010至G114031,分别为营业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的国别分布表、跨国集团实体成员名单及附加说明表,以及相应的英文形式。
最常见的不规范报告情况主要体现为附加说明表与说明事项不完全对应。应当说明的事项是:上报数据的来源、口径和计算规则;成员单位之间会计年度截止日期是否存在差异;成员单位与最终控股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是否存在差异;主要经营活动中“其他”的含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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