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工伤赔偿90万给律师多少钱(180万工伤赔偿90万给律师多少钱)
作者:余立生
据媒体报道,贵州省惠水县王水香近日举报,其前夫杨昌茂于2016年7月12日在广州一建筑工地上受伤瘫痪,家人委托律师索赔;今年9月6日,杨昌茂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获得一次性补偿180万元;但后来发现该律师事务所从180万元中拿走了90万元,并质疑收费是否太高。涉事律师回应:收费依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杨昌茂的弟弟杨昌明表示,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一切。如果当时没有律师,他最多能得到30万元的赔偿。此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也认为律师收费过高,缺乏人文关怀。
从委托人杨昌茂从其因工伤瘫痪获得的180万元赔偿金中提取90万元律师费,可以看出涉案律师采取了风险代理收费模式。
所谓风险代理,通俗地说,就是在诉讼前期不要求委托人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只按照约定支付少量的基本服务费。如果律师最终打不赢官司,也拿不到赔偿,那么律师就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金钱。所有的能源、金钱等成本都被浪费了;但如果胜诉,律师将从委托人收到的赔偿金中抽取高额佣金。高投入和高风险对应着高回报,这通常是合理的。
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请求支付赡养费、子女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金的民事案件三、律师收费不得采取应急代理模式。如果胜诉,将抽取高额佣金。这是因为有关各方已经是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如果从他们最终收到的资金中提取高额律师费,很可能不利于他们未来的生计保障。
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当事人遭受工伤后,产生大量医疗费用,不得不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却无法提前支付律师费。此外,正如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所说:“很多农民工缺乏证据意识,有的甚至受伤很久才想到维权,所以胜诉率不高。”律师代理工伤赔偿案件。它还带有较高的风险。以新闻中提到的案例为例。2016年7月,杨昌茂遭遇工伤时,涉案律师花了四年多的时间,终于帮助他向用人单位获得了工伤赔偿。您可以想象投入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知道。因此,以口头协议而非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风险代理费,并根据工伤赔偿总额收取律师费作为佣金,几乎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避免禁止性规定。本案中,涉案律师从杨昌茂获得的180万元赔偿中拿走了90万元,属于灰色地带的利润。
平心而论,工伤瘫痪赔偿金180万元中,扣除了90万元,占赔偿额的50%。这样的律师费还是非常高的。即使在允许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的情况下,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金额的30%”。
那么,如何防止工伤当事人立即寻求救济并为其最终收取高额律师费提供机会呢?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向社会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加大力度为此类工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另一方面,《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也可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工伤赔偿等民事案件不采取风险代理费模式。但同时规定,律师胜诉后可获得的佣金限于约定金额的10-10%。20%范围内。这样,可以在满足相关律师基于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收益需求和工伤委托人后期的医疗、生命保障需求之间取得平衡。(余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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