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得不到赔偿怎么办呢(工伤得不到赔偿怎么办呀)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造成的伤害(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后不予赔偿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因工作原因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并不认为是工伤。我个人认为是工伤。如果我自己举报,现在该怎么办?
天津韵顺律师事务所庞坤律师答:
对于劳动者来说,处理工伤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是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并提供治疗。注意不要自己提前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通过谈判还是诉讼,都会非常被动;
第二步是收集相关劳动关系证明,这一点非常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工伤认定流程;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证明程序,否则你可能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第三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行政确认。这是处理工伤最重要的一步。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庞昆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后不予赔偿怎么办?
您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提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缴纳费用。”。
也就是说,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雇员没有办法要求赔偿。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支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书面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工伤保险费。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提前领取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发生工伤且无人照顾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先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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