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方式认缴和实缴什么意思(出资方式认缴和实缴是什么)
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收制改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该制度实施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那么,订阅制和付费制有什么区别呢?所有行业都可以实行订阅制吗?如果不能,哪些行业不能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订阅制与付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如图所示。
订阅制和付费制的区别
(1)类型不同
认购公司一般为无重大风险的公司;缴清公司一般涉及财产担保公司。
(2)性质不同
认购制无需验资,股东对认缴的出资承担法律责任;实收系统必须出资、验资、冻结开户银行资金、验资。
(三)含义不同
认购制为创业者提供了便利,无需先出资即可注册公司;实收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从而限制了一些人创业。新《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是由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购制。此次修改有三层意义。
有利于个人创业
新《公司法》将付费制改为订阅制将使成立公司变得更容易、更便宜。这将更好地鼓励个人创业,也有利于提高我国整体创新力。
有利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
新《公司法》将实际支付制改为订阅制,有利于推动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因为在认购制下,任何人都可以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公司,这也意味着注册资本的意义将变得毫无意义。在这样的架构下,尤其是在重大交易中,控股股东的背景和资信调查就成为重中之重。相应地,政府将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信用体系。
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变革
新《公司法》由付费制改为认购制,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源配置方式转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新《公司法》提出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并不适用于所有行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明确规定,注册资本认缴目前尚未实施。该制度下的行业有27类,这些行业将继续实行实收注册资本制度。
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27类行业是:
(一)募集资金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二)商业银行;(三)外资银行;(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五)信托公司;(六)财务公司;(七)金融租赁公司;(八)汽车金融公司;(九)消费金融公司;(十)货币经纪公司;(十一)村镇银行;(十二)贷款公司;(十三)农村信用社;(十四)农村资金互助社;(十五)证券公司;(十六)期货公司;(十七)基金管理公司;(十八)保险公司;(十九)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二十)外资保险公司;(二十一)直销企业;(二十二)对外劳务合作公司;(二十三)融资担保公司;(二十四)劳务派遣公司;(二十五)当铺;(二十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二十七)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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