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找什么部门(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最快)
我们生活中遇到的纠纷大多是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的处理又不同于其他行政纠纷、刑事纠纷的处理。那么你知道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1、谈判。双方依靠自己的力量互相妥协、让步来解决纠纷。这种方法快速、轻松、平静,但谈判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2.调解。第三方的介入促进了纠纷双方的相互理解和让步,最终解决冲突。当纠纷双方失去对话基础时,寻求第三方调解是明智的选择。
3.仲裁。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解决机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并由法院裁决争议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争议解决机制,也是当事人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哪些事项不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内部集资用于生产、经营、住房建设引发的纠纷,以及企业内部不特定对象随意集资活动引发的纠纷。未经依法批准,社会团体。
2、以“买卖”形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而产生的纠纷。
3、因政府行政决策、制度变迁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4、因企业改制或企业业绩不佳而整体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纠纷,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引发的下岗职工纠纷。
5、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调整、拟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发生的纠纷案件;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协商原则或因企业改制等原因引发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
6、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生纠纷的,但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除外。
7、政府部门作出土地权属(使用权)纠纷解决决定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8、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和规模经济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9、合作期间加入裁缝社、铁工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
10、“两会一方”作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两会一方”与农民之间的纠纷案件。
11、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企业破产申请材料和职工安置不齐全的案件未予执行。
12.因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等违法证券行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受害人提起侵权诉讼并因虚假信息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案件除外声明。
13、殡葬纠纷案件包括因墓地纠纷、风水纠纷而产生的各类纠纷。
14、用人单位拖欠、拖欠、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15.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案件。
16.军队住房纠纷。
17、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产生的职工裁员、买断工龄、提前退休、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者改制完成后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以解雇、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国家房改政策发生的住房买卖、住房补贴发放等问题发生的纠纷。
19、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纠纷。
20、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整体参加了社会统筹保险,劳动者是否起诉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机制。
人民法院不应将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后无法领取足额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因索取养老金、医疗费等不足发生纠纷;
(二)未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具有事实上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纠纷的。
2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评价等发生争议。
22、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股份、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发生的纠纷。
23、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承包问题发生的纠纷。
24、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并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原告因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原告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不予受理,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除人民法院裁定外,不予受理,并通知原告按照上诉案件处理。允许撤回诉讼;
(六)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在禁止起诉期限内提出的,不予受理;
(七)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通过调解、调停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且原告重新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六个月内。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清楚地知道了如何处理民事纠纷。目前具体处理方式有协议、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当然,如果一种方法不能解决问题的话,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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